罗绍佳, 何乐昌律师行 English Version 中文繁体版 中文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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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处理之重要事项
 
二零零二年十月

代表一电讯公司于电讯管理局作出违反发牌条件指控时作出答辩。

二零零二年十月

代表一注册西医于医务委员会纪律聆讯时作出答辩。

二零零三年三月

代表客户于被指控涉嫌曾作出电脑犯罪条例有关罪行时 (未经准许入侵他人电脑及引致刑事毁坏他人电脑) 作出答辩。

二零零三年四月

代表一医疗仪器分销公司于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制他方售卖侵权商品,侵犯客户注册商标及 / 或专利。

二零零三年五月

于无线电视翡翠台一介绍资讯科技应用节目中与观众分享律师事务所应用资讯科技之心得。

二零零三年六月

作为买方之法律顾问,于收购一包含中国资产之公司中协助谈判并草拟买卖合同及其他附属财务合同,合同金额达港币一亿九千万元。并提供有关中国外汇法规方面之意见,协助客户处理人民币转外币及汇款事宜

二零零三年七月

于一环保服务供应商申请进行配售及公开发售于香港主板上市中,作为保荐人及包销商之法律顾问。并于公司重组中,给予保荐人及包销商法律意见,并草拟及审核重组文件,并协助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

二零零三年七月

协助收购一香港创业板公司之控制性股权并作为买方之法律顾问.审核重组文件

二零零三年七月

于一涉及 .hk 域名纠纷中,出任仲裁团成员。

二零零三年八月

作为原告之代表律师,兴讼一软件商供应有问题软件,取得高等法院裁决,并获巨额赔偿。

二零零三年八月

作为一软件商于三方源码存保合同中与其他方谈判并草拟源码存保合同。

二零零三年九月

于一专业团体会员间采用电子证书过程中出任法律顾问 。

二零零三年九月

协助一著名资讯公司,在互联网中提供文件管理服务时解决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零零四年一月

协助 保荐人及包销商于一家从事高科技工业客户 申请进行配售及公开发售 于香港创业版上市 中,作为保荐人及包销商之法律顾问,并于公司重组中,给予保荐人及包销商法律意见,意见包括中国,香港及其他地区智识产权注册事宜,草拟及审核重组文件,并到中国进行尽职审查 。

二零零四年三月

向一家从事电讯业务之公司提供有关电讯管理局电讯服务平移之法律意见,并于高院取得有关之禁制令。

二 零零四年四月

向一注册西医提供香港医务委员会调查有关专业资格资料及不良医药广告的意见。

二 零零四年五月

于一宗买卖精密工业仪器诉讼中,代表制造商并获得胜诉。

二零零四年五月

协助一家中资国企集团 申请进行配售及公开发售于 香港创业版上市。草拟及审核重组文件,并到中国进行尽职审查 。

二零零四年七月
协助一世界首屈一指的专业产品供应商于香港上市前的架构重整工作,草拟及审核重组文件 。 谈判并草拟投资者入股合同及其他附属财务合同法律意见 ; 中国,香港及其他地区商标登记注册事宜 ; 给予有关 专业产品 管制经营 等各方面之 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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